技術股是以技術入股,干股是不出資但是投資人對公司運營有幫助從而獲得一部分公司股份,兩者的差別主要在于形式上的不同。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技術入股比例最高不能超過20%,經(jīng)過國務院同意的最高不能超過25%。技術入股后該技術就屬于公司,技術入股持股人離開公司后股份不變,除非轉(zhuǎn)賣。獲得干股的投資人并沒實際出資,但是擁有部分公司股份,這部分股份稱為干股。
技術股分配注意事項
1、確定技術真實性以及其擁有者,避免產(chǎn)生糾紛;
2、股份分紅權與運營決策權進行適當分離,好的技術人員不一定是好的管理者,這一方面應當有所取舍;
3、技術股不要一次性分完,需要留有一定的余地;
4、后續(xù)加入的技術人員應當適當給予技術股,同時給技術經(jīng)營管理人員也適當分配部分技術股;
5、技術入股后的技術歸公司所有,如果撤出技術需要進行賠償,由技術撤出后帶來的損失確定賠償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