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變成補稅的原因是納稅人在申報退稅時發(fā)現(xiàn)計稅年度預繳的稅額比應繳稅額要少,因此需要補稅而不是退稅。每個納稅人在計稅年度所繳納的稅額都是實行預繳制度的,一年下來所繳納的稅額并不是最終的應納稅額,因此在進行年度核算時退稅與補稅的可能性都是同時存在的。但是如果納稅人的年收入低于12萬元或者是需要補交的稅款低于400元都是可以不用補的。
補稅的幾種情形
1、到期補稅:此類情況是納稅人存在經濟困難,無法按時繳納稅款,經由縣級以上的稅務局批準后方可延期繳納稅款;
2、錯征補繳:此類情況是因為計算出錯、工作疏忽而造成的少繳、未繳的稅款項目進行補繳,一般在3年內進行補繳,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至10年;
3、違章追征:此類情況是納稅人違反了稅法,欠稅、偷稅、漏稅等,除補繳未繳納的稅款外,額外進行的罰款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