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稅所需的原材料有購房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無房或有房證明、土地證等。納稅人需要自納稅義務產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城市契稅征收機關單位申報納稅,并在核定的時間內繳納稅款。以上就是契稅需要哪些材料相關內容。
什么叫契稅
契稅是指當房產產權發(fā)生改變和遷移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yè)主征繳的稅款。契稅除與別的稅款有一樣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備其本身的特點:
1、征繳契稅的核心理念是為確保房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繳稅,契稅征繳機關便以政府的名義發(fā)契證,作為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的產權憑證,政府部門即承擔保證產權的義務;
2、納稅人是產權承擔人,當發(fā)生房產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房產時產生的變化價值,對產權承擔人征收契稅;
3、契稅選用比例稅率,即在房地產權產生遷移變化行為時,對納稅人以一定比例的征收率可征。
本文主要寫的是契稅需要哪些材料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